被忽悠签了合同如何补救的法律指引

在商业活动或日常生活中,因轻信对方承诺、误解合同条款或在受欺诈、胁迫等情形下签署合同,常使当事人陷入被动。此类“被忽悠”所签合同,在法律上并非必然有效,受损方可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。本文将系统阐述相关法律原则与实务操作要点,以提供清晰指引。
需准确识别合同效力瑕疵的具体类型。我国《民法典》对此规定了不同情形:若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此处的“欺诈”需符合法律构成要件,即行为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,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。例如,卖方故意隐瞒房屋重大质量缺陷,买方据此签约,即属典型欺诈。若存在胁迫或乘人之危导致显失公平的情形,受损方同样享有撤销权。关键在于及时收集并固定证据,如沟通记录、宣传材料与合同文本的矛盾之处、证人证言等,以证明签约时意思表示不自由或不真实。

行使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。根据法律规定,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;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的,撤销权消灭。此期间为不变期间,不适用中止、中断或延长规定。权利方在察觉被误导后应迅速行动,避免因拖延导致失权。实务中,建议首先以书面形式(如律师函)向对方明确提出撤销合同的主张并说明理由,此举既可中断某些时效,也可能促成协商解决。
若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,亦可主张撤销。重大误解指当事人对合同性质、对方当事人、标的物品种、质量、规格等产生错误认识,使行为后果与内心意思相悖,并造成较大损失。但与欺诈不同,重大误解通常不涉及对方故意欺骗,举证重点在于自身误解的重大性与合同的直接关联性。
除撤销外,另一种路径是确认合同无效。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,例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,则合同自始无效。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、折价补偿,并根据过错分担损失。此路径门槛较高,需合同存在根本性违法事由。
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认为部分条款显失公平,可请求法院予以变更。例如,合同中存在过高违约金或责任分配极端不公的条款,可诉请调整至合理范围。此方式适用于合同基础有效,仅个别条款需修正的情形。
预防胜于救济。未来缔约时,务必审慎阅读全部条款,对专业、模糊内容要求对方明确解释并留存记录。对于重大交易,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与文本审核至关重要。一旦发现被误导签约,应冷静应对,系统梳理事实证据,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,选择最适宜的维权策略,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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